煤炭坝夜宵坪打架斗殴事件,结局是这样的...【以案说法】
或许是小时候,他们看多了香港电影《古惑仔》
一言不合,就大打出手
只见刀光剑影,对手纷纷躺倒在地...
近日,两位朋友因没有正确区分电影与现实,打架斗殴致伤,在医院治愈后,于2017年3月13日正式入住拘留所。
2017年2月21日晚,刘某与袁某某等熟人朋友相约在煤炭坝某KTV唱歌,唱歌过程中刘某在打闹时骂了一句脏话,袁某某以为是刘某故意骂的,就一直责怪刘某。
唱完歌后,已是22日凌晨1时,刘某与袁某某等人来到镇上的夜宵坪继续喝酒、吃夜宵,其间刘某与袁某某矛盾升级,两人破口大骂,大打出手,一人头部受伤,一人鼻子流血不止,两人均被紧急送往医院。
县公安局煤炭坝派出所接警后,立即赶赴现场,展开调查取证。后经伤情鉴定,袁某某为轻伤,刘某为轻微伤。3月13日,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实施刑事拘留,对袁某某实施行政拘留。
在此,警察蜀黍提醒:法治社会,打架斗殴,无论输赢,均要付出代价☟ ☟ ☟
打架成本有多高?请看 ↓↓↓
1.轻微伤的打架成本=5日至15日拘留 + 500元至1000元罚款 + 医药费、误工费等赔偿 +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。
2. 轻伤的打架成本=3年以下有期徒刑 + 赔偿金 + 医药费、误工费等赔偿 +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。
3. 重伤的打架成本=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 + 经济赔偿 +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。
4. 打架附加成本=民事责任费用(诉讼费+律师费+医药费+误工费) +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+ 心情沮丧郁闷 + 名誉形象受损 + 家人朋友担忧 +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。
素材:煤炭坝派出所 肖兴
编辑:小康骏
编审:黄金飞
审核:贺 任 周正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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